有过公司注销经验的人一定都知道公司注销往往是需要不少费用的,不论是税务注销有问题出现的罚款、滞纳金,还是选择公司注销代办机构帮助注销公司的,都是需要不少的公司注销的费用的,而如果公司注销时,有股东不承担相应的费用该怎么办呢?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公司注销的费用股东不承担可以起诉吗?
公司注销的费用不太好说,如果确实是税务注销出现的罚款、滞纳金,那么就需要公司的剩余资金来承担,如果已经进行了清算,就需要股东进行承担相应费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承担费用,税务局是可能将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限高”,风险如此之大,一般除非破罐子破摔的,很少有人会不承担。
另外一种公司注销的费用,那就是服务公司的费用,比如选择代办机构产生的服务费,一般也是不低的在2000元以上,这就需要提前写好欠条了,哪怕是口头协定由一位股东先垫付也可以,后续如果对方不还钱才可以走诉讼程序,如果什么都没说直接就颠覆了,确实可能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
最后一种情况那就是公司存在债务,公司注销成功了,但后续债主找上门来,这种情况也可以算是公司注销的费用,而遇到此类情况往往就是要起诉全体股东(或需要承担责任的股东)了。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的费用股东不承担可以起诉与否的详解,有什么其他公司注销的常见问题或者想与金财税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