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成立分公司的,而分公司虽然也有“公司”两字,但是分公司只是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分公司是否要变更公司法人?
当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属于股东的,而且股权占用很多的,那么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分公司也是需要根据新股东要求变更的,因为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就是由总公司决定的,甚至一些总公司与分公司法人同为一人,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分公司就更要变更了;
另一种情况如果总公司变更法人后,新任的股东并没有要求分公司变更公司法人的,那么也就不需要变更了,因为总公司的人事变动其实和分公司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关系,不过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管理的一个附属机构,所以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分公司是否需要变更,这就要看总公司变更后的法人需求了。
最后就是总公司变更法人并不是指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公司法人登记信息变更的,要看总公司的变更项目了,比如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往往分公司也需要跟着变更;而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超出了总公司变更法人后的,也是需要跟着变更的。也就是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总公司变更法人后分公司是否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金财税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