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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总公司提供资料吗
作者:小财 发布时间:2020-07-23 12:17:04
当公司做大以后会逐渐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而分公司与子公司其实是不同的,其中子公司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但是由母公司全资控股,而分公司则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就是总公司的分支单位。

当公司做大以后会逐渐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而分公司与子公司其实是不同的,其中子公司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但是由母公司全资控股,而分公司则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就是总公司的分支单位。那么当分公司变更法人登记时,是否需要总公司提供资料呢?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上述来说分公司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分公司也是具备营业执照的,只是其各类登记项的范围一般是限定在总公司以内的,比如经营范围等。由此可见,其实分公司变更法人登记时,是需要总公司提供资料的。比如:

1、股东会决议:分公司的股东其实就是总公司,所以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在分公司变更法人时是肯定需要的;

2、总公司经营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不能超过总公司的,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借鉴总公司经营范围,来判定分公司变更法人登记是否合法合规;

所以分公司变更法人是需要总公司提供相应资料的,毕竟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没有相应的法人权利及义务,而总公司就是为分公司负责的法人,所以当分公司变更法人时,总公司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定资料的。

以上就是分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总公司提供资料与否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金财税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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