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因为运营不善、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决议等原因导致最后需要注销公司,也有一些公司因为资不抵债等情况导致被破产,很多老板都不理解,注销公司与公司破产是一回事吗?其实并不是,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注销公司与公司破产的区别。
一、原因不同
注销公司的原因,一般有:营业期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公司破产的原因则是出现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已到期的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
二、程序不同
注销公司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走,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自行清算,实在不行还可以由股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而破产则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走,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三、清算组成员不同
注销公司的清算组一般由股东组成,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而破产则直接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选定;
四、债权人地位不同
注销公司的流程中,债权人的地位比较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而破产清算中,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公司破产剩余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由此可见注销公司更具备主动性,而公司破产则更具备被动型与强制性。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金财税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